2009/12/2

慎選B肝藥物 有助健保給付內達成停藥目標

B型肝炎素有台灣國病之稱,加上漫長的治療路程所引發的長期經濟負擔,更是將患者推向痛苦深淵的最大元凶。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肝膽胰內科主任莊萬龍教授提醒,儘管健保局現在已延長B肝治療的給付期限,但沒有早日達到停藥目標,往後還是得繼續自費治療。

三年健保內沒有達成停藥目標 後續治療仍須自費

根據臨床經驗,B肝的治療期平均約2-3年,在健保新制中,口服抗病毒藥物給付期限將由1年延長至3年,目前B肝的第一線口服抗病毒藥物干安能貝樂克喜必福接受到此規範,不但減輕患者經濟負擔,避免後續停藥引發嚴重的復發風險,更可大幅提高患者治療意願。

不過也有患者需要更久的治療時間,莊萬龍指出,何時可達到停藥目標,主要依據亞洲肝病醫學會所提出的三大停藥指引來判斷,當中e抗原轉陰就是重要的指標之一,因為當B肝病毒被大量製造時,肝細胞會與病毒反應產生蛋白質,如果蛋白質消失、e抗原轉陰、e抗體出現,則表示病毒被有效控制。因此,在治療上,e抗原轉陰扮演著指標性的重要角色。


莊萬龍進一步表示,目前三種藥物在e抗原轉陰率的第一年表現上差異不大,但根據最新兩年臨床研究發現,若病人肝功能達到正常值兩倍以上且病毒數量每單位小於十億,表示此時病人抵抗力增強,病毒的活性也較低,投予「喜必福」藥物治療可達到比過去高出近一倍的e抗原轉陰率,有助目前在三年健保給付期限內,早日達到停藥的目標。

在健保新制中,如果36個月內治療到e抗原轉陰,可再多給付12個月治療,如此可避免肝病復發,更可讓有效治療的病患比例,從原來的四分之一大幅提升至一半的機率,稱之為鞏固療法。

醫師呼籲,藥物選擇除了重視療效,長期用藥的安全性也應納入考量,尤其對於計畫懷孕的男女患者,應停藥一年後再生育,或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列為安全等級B級的藥物較為理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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